机构设置

经济实体



  1990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5号,是林业系统唯一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证书持有单位,并由森环森保所代管。2005年9月研究所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定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2008年3月6日我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延续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并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同时将资质名称变更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由江泽慧变更为肖文发,继续沿用原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环评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日期至2012年3月5日。评价范围包括:轻工纺织化纤(甲级)、农林水利(甲级)、化工石化医药(乙级)、交通运输(乙级)、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乙级)、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拓展环评业务领域的工作,于2009年3月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了社会区域(乙级)类别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和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推荐单位的申请,现环保部已审核批准了农林水利和交通运输类别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资格,另外社会区域类别的环评资质已通过审查。

  为了野生动物资源管理,规范野生动物资源经营利用行为,“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同意森环森保所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函,计会函【2004】135号”,2003年5月1日年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启动了“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标记制度,即通过赋予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唯一性的标记标识代码,利用互联网、数据库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规范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根据相关文件,挂靠中国林业科学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的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研究与发展中心负责标识的技术服务和信息管理工作。目前标识的具体业务由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下属的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承担。

  该中心于成立2004年底,其性质为国有企业。野生动物标记工作已经涉及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多个方面,包括活体标记、工艺品、乐器、标本、皮具、保健品和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标记,标记制度实施单位300余家,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初步形成了标记管理体系。通过网站http://www.wildlife-plant.gov.cn和 http://www.cnwm.org.cn可查询标记标识信息,该系统的宗旨是服务于管理,服务于企业和服务于消费者。

包含两个
1、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2、中国林科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