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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智慧创意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时间:2014-12-19 来源:未知   作者:网站管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鹏城智慧创意工业园;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99781.09m2,分A、B两个地块。总建筑面积349904 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99098 m2,包括企业总部集聚功能区35520 m2,研发创新功能区97718 m2,柔性生产厂房76200 m2,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区(宿舍、食堂、商业)89660 m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0806 m2,包括架空层和地下车库。
本项目总投资97883万元,拟于2015年4月施工,2020年3月竣工,计划施工工期60个月。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建筑物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工程装修产生的粉尘、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弃土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车库冲洗水等排放的影响;进出车库的汽车尾气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尾气、食堂厨房油烟、垃圾 房臭气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备用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的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相应的水保措施,并提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议;采取推荐的洒水抑尘等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 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期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隔油池、临时沉淀池。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运 往指定的弃土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的绿化建设,选择具有防尘功能的速生树种;备用发电机加装尾气处理装置并严格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设 置专用油烟排烟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垃圾房臭气采用降温除臭等方式处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安装污水管网与雨 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车库冲洗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建议采取节水措施,利用雨水回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停车场浇洒等用水环节;加 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地面的清扫、维护;将备用发电机、水泵等高噪声源置于地下室放置,并在底部加装隔振垫,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设 施。潲水油集中收集后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属于高科技工业园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项目自身建设、总体布局基本合理,产生的“三废”污染能够得到有效处置。项目投入 使用后有利于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外环境对项目本身产生的影响在采取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综合分 析,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方式及期限
(1)查阅方式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初稿的方式均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从本公示栏中下载上述公示报告书初稿查阅;也可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2)公示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您居住或工作地与项目的距离关系?②您 对本项目的建设了解程度?③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如何?④您对所在区域最不满意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⑤项目的实施会对项目所在地您不满意的环境问题产 生什么影响?⑥您认为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带来的影响主要有哪些?⑦施工期,为减轻施工引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相应措施减轻环境影响,对上述措施您认为 是否满意?⑧项目运行后,您认为应注意和解决哪些问题?⑨若确保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使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如果您不赞成项目的 建设,主要出于何种原因?⑩您对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其他建议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司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3632890109 电子邮箱:45871398@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东景花园裙楼2楼
环评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899783007 电子邮箱:534041982 @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建设单位: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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