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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文档材料管理办法

时间:2019年07月31日 16:55 来源:  作者:
  第一条 为了保证863计划文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技部《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863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文档材料指在86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声像材料、照片图表等,包括携带各种资料数据的软盘、光盘等。
  第三条 根据863计划文件材料的特殊性,文档材料分为文书档案和技术档案。文书档案主要反映管理性工作,按年度归档;技术档案主要反映课题(项目)的具体材料,根据文件形成过程,可跨年度归档,也可在课题(项目)执行完后归档。
  第四条 文书档案参照《科技部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办法》进行整理;技术档案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
  第五条 文档材料按年度分类立卷归档,特殊情况下可按工作的实施阶段分类分批归档。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特别是一些实验数据,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应移交的文档材料应于次年六月底以前移交到主管部门的档案室。
  第六条 归档文件应完整准确,装订整齐,标识规范,包装妥善。具有档案管理职责的部门应配置必要的先进技术设备设施,对重要、珍贵的档案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第七条 863计划各管理主体应指定专人负责文档管理工作。
  1. 在863计划管理工作中产生的涉及863计划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资料,由联办为主负责归档,并确定密级。
  2. 由科技部各有关司局(中心)、领域办负责的863计划(领域)的规划、计划、财务、国际合作与交流、专利、成果、人才培养、技术引进及物资设备和在工作中 产生的重要文件资料,分别由各有关司局(中心)和领域办负责归档,并确定密级,同时将归档文件目录报联办备案。
  3. 各主题和各重大专项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领域办、主题专家组和重大专项总体组的文秘人员或执行秘书负责立卷归档,经领域办审核并确定密级后,由所在中心办公室统一移交到科技部档案室,同时将移交清单报联办备案。
  4. 课题组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由依托单位负责归档并确定密级,将清单报所属的主题专家组备案。
  第八条 为了避免重复归档,各管理主体应先将准备归档文件的目录清单交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核后,再进行立卷、归档和装订。
  第九条 各管理主体的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办法,档案的查阅和使用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的程序进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透露归档资料中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档案价值的鉴定和销毁程序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863联办负责解释。

附:863计划应归档文件、材料参考目录
重要文件
领导的重要讲话记录(录音)
会议纪要
重要的汇报资料
出版刊物
影像资料
专利数据
计划年度报告
领域战略研究报告
主题战略研究报告
主题战略目标研究报告
战略目标论证意见
课题指南
课题招标建议
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课题申请书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申明表
评审专家保密协议
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信誉档案
申请课题形式审查意见表
课题初审意见表
课题初审综合意见表
课题初审综合排序表
通过初审的课题清单
非共识课题清单
复审专家对非共识课题的署名推荐书。
复审专家对未通过初审的其它课题申请提请复议的推荐书
课题复审评分表
课题复审综合排序表
立项课题和经费概算建议
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
立项课题、资助经费概算最终建议
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主题年度计划建议
未被批准课题的书面通知
被批准课题的书面通知
课题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评审报告
课题立项和经费预算的批复
课题任务合同书
保密课题协议书
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课题验收申请
课题技术报告
课题验收报告
课题后续发展年度报告
主题专家组工作情况报告
主题专家组成员述职报告
对主题专家组及其成员的考核意见
主题专家组本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含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建议等)
领域本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课题实施中产生的论文、专利证书(复印件)、图纸等技术资料。